第二十一章 重于泰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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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鑫大叫一声,从梦中醒来,心神不定。
他望向庐外,天还未亮,但依稀已经看到远方长安城的轮廓。
门扉轻启,一个身着皂衣的仆人匆匆入内,“二郎,”他压低声音,“西域传来的急报。”
何鑫心头一紧,附耳过去。听完后,脸色骤然惨白。
龟兹王设宴,诱杀赖丹和亲随。校尉城中余下人员及时撤走,他妻子(注:古代“妻子”指的是妻和儿子)在内的眷属都安然无恙,但城中建筑已被焚毁,屯田尽失。
他还记得临别时,赖丹和他的对话。如今,校尉城已成焦土,赖丹身死异乡。
何鑫想立刻动身,冲出长安,回到自己的妻子身边。
但礼制如铁索将他缚住。
父母亡故,汉礼需居丧二十七月,以当三年。唯天子以日当月,只需二十七天便可出丧。
三公、二千石、刺史等高官以事务繁巨,亦可减免丧期。
但他官卑职小,至少在二十五月内,按礼不得远出,不得改服,不得兴兵动众。
他只能咬紧牙关,将悲愤与焦急深埋心底,日复一日地守着灵堂,心中却像被千万根针刺穿。
又过了几天,常惠派人给他送来一则消息。
西域归来后,这位手段高明的前副使很快便就任光禄大夫,融入了长安官场,苏武被贬也没有牵连到他。
龟兹王上书称赖丹死于“误会”,校尉城焚于“走水”,言辞恭谨地向汉庭谢罪。(按:《汉书·西域传》“龟兹贵人姑翼谓其王曰:‘赖丹本臣属吾国,今佩汉印绶来,迫吾国而田,必为害。’王即杀赖丹,而上书谢汉,汉未能征。”)
“误会?”何鑫低声自语,强自按捺胸中怒火,指尖因用力而发白,“这等杀戮,岂是‘误会’二字便可遮掩?”
数月后,冬日已至,雪势更烈。何鑫在二十五月到期的第一天便换下素服,前往常惠府上。
这里门楣素净,无彩饰,只悬两盏白纱灯笼。下人将他引到一间书房外便退开了。他在门上敲了敲,听到门内传来回应,便径自推门而入。
书房内炭火明灭,只有常惠一人。
“坐。”常惠抬眼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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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章 重于泰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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